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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遗嘱| 关于继承权维权的问题

2019-07-03

前言

遗嘱、预嘱、契约可以说是生前规划宣教与服务的“三架马车”。

遗嘱是处理身后财产分配事务,预嘱是处理临终时相关医疗措施的取舍决断,契约是处理身故后的治丧事宜。

三者均是个体在生前出于自我意愿,行使自主权利,通过具有约束力的正式书面文件来阐明身后事务的处置方式。

在此,福寿之家特别推出《生前遗嘱实用问题》版块。希望通过这一板块的讲解,让所有人对遗嘱的知识有进一步的了解。



继承人之间因为继承发生纠纷,向法院起诉有时间限制吗?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被其中一个继承人占着,其他继承人好几年都没有要求分割,请问是否算已过时效?

法律规定,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么就可以被认为接受继承。因此,这种情况下,只要独占遗产的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不和其他入共同拥有继承财产,其他的继承人就依然和该继承人共同所有遗产。除非这个继承人明确表明独占遗产,这个时候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就受到了侵犯,也就是诉讼时效才开始计算。但如果独占超过了20年,其他继承人自然丧失继承权,这就是最长时效的规定,这种情况下无论继承人是否知道继承权受侵害的事实,都不得再要求继承权。

当事人知道继承纠纷已经5年,为什么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这里,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因定的事件出现可以中止,也可以中断。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期间开始后的进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在该法定事由清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能够作为诉论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般是不可抗力, 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在继承权纠纷中,在诉论时效进行之中,该纠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也可以构成时效中断的理由。

因此,只要有相应证据,诉讼时效的2年时间是可以中止或者中断的,即使当事人知道继承纠纷已经5年,仍旧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已经知道超过20年就不得再起诉,因为我国《继承法》规定的20年诉讼时效期间不存在时效中止或中断的问题。

以上内容来源:法律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实用问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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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三嘱(遗嘱、预嘱、生前契约),是由福寿园公益基金会与福寿之家一站式长者关爱服务中心联合推出的生命教育-生前规划专题公益项目,旨在在社区开展生前规划宣教活动,提供生前规划咨询服务,向公众推广生前规划理念,倡导审视与规划生命,过值得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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