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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子女能否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

2019-08-30

前言

遗嘱、预嘱、契约可以说是生前规划宣教与服务的“三架马车”。

遗嘱是处理身后财产分配事务,预嘱是处理临终时相关医疗措施的取舍决断,契约是处理身故后的治丧事宜。

三者均是个体在生前出于自我意愿,行使自主权利,通过具有约束力的正式书面文件来阐明身后事务的处置方式。

在此,福寿之家特别推出《生前遗嘱实用问题》版块。希望通过这一板块的讲解,让所有人对遗嘱的知识有进一步的了解。


(外)孙子女能否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

(外孙子女不能直接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虽然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外)祖父母可以作为(外)孙子女的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但是在(外)祖父母的子女都还在的情况下,(外)孙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他们的遗产的,因为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如果祖父母的子女先于自己死亡的,则该份遗产可以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祖父母的孙子女来继承。这在法律上被称作代位继承,意思是孙子女代替自己的父母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此外,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孙子女是否都具有代位继承的资格?

依据代位继承的条件要求,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即:

(1)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3)被继承人养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5)被继承人的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6)被继承人的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但是,无论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还是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从代位继承这个方面,不能发生代位继承。


侄子(女)有无代位继承权?

侄子、侄女是没有代位继承权的。《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因为侄子、侄女并非直系血亲而是旁系血亲,所以被继承人的侄子、侄女是无法取得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中是否也有代位继承?

必须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只能存在于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但是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此时,对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另行处分或者按照法定继承发生继承,而不能由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应具备怎样的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 .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来源:法律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实用问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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